五月報稅季進入倒數計時,納稅人要如何報稅才不會誤踩地雷,被稅捐機關反咬一口呢?筆者日前到台北國稅局辦事洽公,正值報稅季國稅局應當門庭若市,人潮絡繹不絕,稅局人員也是忙得不可開交之際,此時卻見台北國稅局大門不僅深鎖,還架起好幾層的路障拒馬,入內民眾需要一一排隊等待國稅局人員檢核相關文件及身份才得入內洽公報稅,筆者感到不解詢問之下,才得知國稅局人員說是因為民眾陳抗,需管制人員出入,而設下路障一一查對身分。我往門外一看,是一群安靜理性的陳抗者,默默舉牌僅此而已,國稅局如此大的動作,不免小題大作?抑或陳抗者過於理性反而讓國稅局不寒而慄、惴惴不安?!
前不久媒體披露,一位補習班老師,聲嘶力竭控訴國稅局追殺她冤枉稅單二十多年至今未獲得平反,她說原本要買一間補習班,結果沒買成,經營者拿走訂金不認帳就跑路了,但國稅局卻將補習班所有收入要她全部買單、補稅加罰,不但被限制出境、連治癌的保險金也遭強制執行。她痛苦哭訴,這二十幾年來過得很痛苦,得了憂鬱症,得了癌症,生不如死!一個國家可以這樣對人民嗎?前立委黃文玲指出,台灣稅災氾濫是一種政府結構性霸凌人民的問題,加上國稅局大肆鼓勵檢舉、有獎金,好比讓一群賭徒比賽開救護車,一路闖紅燈,被撞到的人要連賠帶罰。更慘的是,負責為人民主持正義的行政法院法官當沒看見,卻助紂為虐,讓人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目前市面上採用的輸送帶,對輸送帶頂部輸送貨物防護效果較差,不便根據輸送帶上放置貨物的種類進行調節,適用性差,使得輸送帶運輸過程中貨物容易翻落,影響輸送運輸效果,使得輸送輸送帶帶使用效果差。.為了彌補以上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輸送帶,旨在改善現有輸送帶,對輸送帶頂部輸送貨物防護效果差,不便根據輸送帶上放置貨物的種類進行調節,適用性差,使得輸送帶運輸過程中貨物容易翻落,影響輸送運輸效果,使得輸送帶使用效果差的問題。座包括機架和輸送裝置本體,所述輸送裝置本體設置於所述機架頂部,所述防翻元件包括第一轉動件、伸縮件和第二轉動件,所述第一轉動件設置於所述輸送裝置本體頂部兩側,所述伸縮件包括第一盒體和第一電動推杆,所述第一盒體設置為若干個,若干個所述第一盒體底部與所述機架頂部轉動連接,所述第一盒體一側與所述第一轉動件轉動連接,所述第一電動推杆設置於所述第一盒體內部,所述第一電動推杆輸出端滑動貫穿於所述第一盒體頂部,所述第二轉動件與所述第一電動推杆輸出端固定連接。
最近在網路爆紅的一句話「天大地大部長雄大,走稅ㄟ人皮皮剉,咱是財政資訊人,笑哈哈…」稅捐機關行政裁量權大到令人害怕,稅輸送帶廠商單怎麼開就怎麼喬,脅迫「多少繳一點」讓多少公司企業行號為求生存,敢怒不敢言?有的乾脆關門或倒閉離「台」出走,台灣惡稅讓人詬病經濟哪會好?民眾打稅務官司永遠不會「贏」縱使有「贏」最終又「發回原單位(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一而再、再而三重新開單,變成「萬年不死稅單」苦苦糾纏。前立委質疑,是不是稅務人員有查稅相關的獎金,所以不能做相反的決定?財政部每年編列上億元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普遍被認為是超徵與濫開稅單的源頭!
憲法開宗明義「保障人民財產」。所得稅法指出「人民有所得,要依法繳稅」;繳稅是人民之義務讓國家經濟建設得以「成長、進步、興盛」然政府更應「依法」課徵稅收才能符合「賦稅正義」實踐憲法保障之人權,普世價值得以彰顯!國稅局大廳牆壁上斗大的海報上財政願景「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賦稅願景「建構優質賦稅環境,維護租稅公平合理」呼籲財稅機關讓「白紙黑字」不再是「紙上談兵,空有其表」而已!
輸送帶可以應用在許多地方,可以將齊放在工業機械上使用,也可以用於運送物品的快速移動,也能讓他變成滾軸驅動在汽車輪胎工業上,輸送帶這個詞義比較廣泛,實際上它就是一種材質的布類,可以有效防滑使其摩擦並且帶動物品移動,而大多數是應用成帶狀,故稱輸送帶,帶狀為長條且頭尾相接呈現圈狀物,不斷傳動布重複的使用原理,讓物品可以不斷向前,但本身輸送帶卻不用向前移動,依靠機械輪軸的轉動,讓帶狀不斷重複向前移動,隨之將物品往前挪動,這麼方便的應用,也讓許多產業在運送跟機械的工業發展上,都取得巨大的效益還有成果,也讓整體的效率都被得更快更高,也是從工業發展開始,這部分的應用更為廣泛跟細節,在工業許多機械上都會看到輸送帶的身影。